各会员单位、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
根据《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使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的从业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并顺利完成延续登记备案,经研究,定于2020年7月下旬在南宁市举办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此前自愿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效期为2021年2月底前到期或逾期不超过一个周期需延续备案的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名单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建设工程事故案例分析和现行法规规范学习;施工新技术及监理要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新政策解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履职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概述。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12︰00,15︰00~20︰00;上课时间: 2020年7月21日、7月22日。
(三)此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实践学习结合,7月21日~22日为集中学习,7月23日~27日由学员根据作业提纲要求自行完成实践作业。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教材费共60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培训所在酒店标准间会务价为238元/天(含早餐),中、晚自助餐为25元/每餐,如需住宿或用餐的请自行联系酒店:覃莹;13558119030。)。
(二)参加本次培训的会员单位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单请备注:企业简称+培训人数),并于汇款后填写《开票信息》(附件2)发送至协会邮箱(gxjsjlxh@163.com)。
户 名: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开户银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象分社
账 号: 1791012040000186
五、其他事项
(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由所在企业于7月16日前登录协会网站“培训/会议报名”在“广西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回执”模块进行回执,逾期未在系统报名回执的人员,视为退出本期培训。已确认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培训前统一将《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交(寄)至协会(另证件已无空白延续页码的人员需提交1寸免冠彩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企业简称),以便培训结束后办理延续登记备案。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培训期间学员需佩戴口罩。并在参加培训班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且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于企业,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发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学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员,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培训期间,学员应自觉配合会务人员及宾馆管理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避免人群聚集。培训时间可根据疫情形势随时调整。
联系人:黄 敏、刘 洁
联系电话:0771-5599302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