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筑市场特别是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建筑市场管理一直是监管的盲区,给安全隐患留下了空间。为切实维护农村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建筑活动监督管理,保证农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日前安徽省淮北市正式实行了《淮北市农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规定要求,在农村开展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队伍,原则上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方可承担房屋工程建设;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不得越级承揽房屋建筑工程;非等级施工队伍及取得上岗证的农村个体工匠不得超越规定限额承揽房屋工程建设;禁止无资质队伍承揽农村房屋建筑工程;禁止无证个体工匠从事农村建筑施工活动;非等级建筑施工队伍可以承揽农村两层或两层以下农村房屋工程建设;农村个体工匠经培训取得专业施工岗位技能证书后,可以承揽一层普通农村房屋工程建设;而农村三层及三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应由具有相应企业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