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4月起对招标工程实行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制度
据悉,从今年4月1日起,东莞市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要缴存一定的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投标。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额度为80万元人民币,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专门账户,统一收取,并发放“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卡”。
东莞市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工程实行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制度。缴存了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条件的企业,可在全市范围(包括镇街招标工程)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而凡未缴存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投标。
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缴存之日起,一年内不予退还。一年后,企业可凭“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卡”办理无息退款(转账)或延期一年手续。
摘自 广东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