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表彰公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逐级评选推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研究,拟将陈立民等400名个人(含追授2名)作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管理处等200个集体作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间,对拟表彰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933343

电子信箱:zjbpxb2020@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附件:1.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doc

   2.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doc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