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房屋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平顶山市将建立房屋安全预警预报和信息联络体系,向社会公布市、县(市、区)房屋安全报警电话,并充分利用110报警、120急救等应急报警资源实行联动报警。市房产管理部门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房屋安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县(市、区)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房屋安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市县两级政府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车辆、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该预案根据突发房屋安全事件等级、紧急程度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应急指挥部可根据预警级别选择对应的处置措施。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8.24 记者 王传东